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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羨慕又很嫉妒所謂的Artist 怎樣才能夠稱為所謂的Artist呢?

不論是Lyricist Painter Conductor Singer Designer....任何

What kind of ART WORKER! 或許他(她)的美感與創作力是與生俱來

這卻也何嘗不是他(她)自己所發現的!? 如果自己沒有這樣的想法與感受的話

不定本身內在的潛質就不能發揮了 社會的趨勢固然重要 但自己的興趣也必須靠自己把關

常常在各個單位聽到所謂的性向測驗 都是專家為此而研發出的測驗方式

「興趣」 可能在生活中會漸漸發現 但你(妳)卻不一定明瞭那是你「真正的」興趣

or只是一個讓你(妳)三分鐘熱度 突然瘋狂沒有目的所喜歡的東西 而一股腦的栽進去!

每當看到設計類的書 都會覺得「哇塞!為什麼他(她)可以想出這樣的IDEA」

有創意 才有機會 有激發 才會頓悟 有藝術 生活才會有品味!




"我也想去WORKING HOLIDAY 所謂的「壯遊」 何時才能夠實現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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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go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